石膏矿渣水泥激发剂原材及代加工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山东高速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研究中心。本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对该项目进行邀请采购确定成交人,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1. 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 |
石膏矿渣水泥激发剂原材及代加工采购项目 |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济南市 |
资金来源 |
自筹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 |
组织形式 |
自行采购 |
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 |
合格制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计划供货期 |
预计12个月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 |
根据山东高速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研究中心业务需求,现需选择1家优质供应商开展石膏矿渣水泥激发剂原材及代加工采购项目。本项目成交单位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采购相关原材料并进行生产代加工服务,具体供货数量及要求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采购范围 |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1: 配方1:矿渣粉、粉煤灰和甲酸钙按照2:1:1.3的比例进行混合,其中矿渣粉为超细粉,细度不低于800 m2/kg,粉煤灰为一级灰,细度不低于300目,采购数量预计200吨; 配方2:矿渣粉、粉煤灰、甲酸钙按照2:1:1的比例进行混合,其中矿渣粉为超细粉,细度不低于800 m2/kg,粉煤灰为一级灰,细度不低于300目),采购数量预计1000吨。 本项目拟选聘1家成交人,成交人仅取得本项目的成交及签订合同的资格,并不意味着实际供货服务的开展,采购人不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成交人实际供货数量,具体供货数量及要求以实际需求为准。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指定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进行石膏矿渣水泥激发剂原材料(矿渣粉、粉煤灰甲酸钙等材料)采购,并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生产比例进行混合加工生产,并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场地,相关生产、包装、装卸、运输、损耗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暂定采购生产后的石膏矿渣水泥激发剂数量为1200.00吨,最终以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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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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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承担过2个类似项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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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设备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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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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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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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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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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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兼中要求 |
报价人可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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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关联人要求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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