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辽宁省阜新市2024年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工具车采购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采购标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1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等国家强制性标准。
2.2符合车辆相关的行业标准,如车身结构、制动系统、电气系统等方面的行业规范。
3、采购标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如下:
包号 |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1-1 |
工具车(皮卡) |
辆 |
23 |
★1、外形尺寸(mm):≥5400*1900*1872★2、货厢内部尺寸(mm):≥1450*1500*540★3、总质量(Kg):≥2830★4、额定质量(Kg):≥4905、轴距(mm):≥32706、准乘人数(人):≥2+3★7、燃油种类:汽油 国Ⅵ★8、功率(kw):≥1809、车身结构:4门5座皮卡★10、变速箱:≥8AT★11、驱动形式:前置四驱12、助力类型:机械液压13、车身结构:非承载式14、驻车制动类型:电子驻车15、轮胎规格:≥265/65 R17★16、备胎:全尺寸备胎★17、胎压监测:胎压显示★18、安全辅助:主副安全气囊、ABS、EBD、ASR、ESP19、驾驶辅助:前后驻车雷达、倒车影像、定速巡航、自动驻车、上坡辅助、陡坡缓降、外后视镜电动调节。20、其他配置:低速四驱、方向盘换挡、铝合金轮圈、第一排无钥匙进入、无钥匙启动、车侧脚踏板、多功能方向盘、≥10英寸触控式液晶屏。 |
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所有★标项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产品技术说明书、产品彩页、功能截图、参数确认函,提供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以上材料任意一项均可),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则投标文件无效。
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二、项目售后服务要求:
2.1、技术服务要求:
2.1.1中标人负责设备的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中标人将设备运输并安装到采购单位指定位置。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1.2中标人提供该设备的详细使用中文说明书、维护保养说明书;提供常年技术服务。
2.2、设备质量保证:
2.2.1.自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为质量保证期。整车3年或6万公里及以上,时间和公里数两者以先到达为准。提供质保证明材料。
2.2.2在质量保证期内,7*24需提供热线电话
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修复解决问题。
2.3、售后服务承诺:
2.3.1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无偿并迅速更换;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免费提供设备零配件;因买方人员错误操作导致的维修,只收取设备零配件的成本费或指示确认业主方采购单位。
2.3.2上述质保期后,对产品继续实行终身服务,若设备出现故障,保证在24小时内先解决故障,只收取相应材料的成本费。
2.3.3售后服务网络: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