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渝水区山塘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渝水区山塘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二标段已由新余市渝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字【2025】3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新余市渝水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部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一标段下村镇、水北镇、人和乡、界水乡、马洪办5个乡镇办,二标段良山镇、珠珊镇、罗坊镇、姚圩镇、南安乡、水西镇6个乡镇;
2.2 招标规模:约1205.11万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2个施工标;
2.5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所有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在本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中标后由业主方进一步核实,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记录黑名单并做出经济赔偿。
3.2 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水利工程)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截图,否则无效。
3.3 本项目新增项目建造师现场答辩形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
3.4 为了加强项目标后管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施工阶段至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期间,除因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不可抗力情况外,不得进行更换。确需变更的,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条件。凡是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处以 3 万元/人/次的违约处罚;更换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处以 1 万元/人/次的违约处罚。
3.5 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特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0 人;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应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3.6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投标文件中须放入“见索即付”电子 投标保函及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保函财务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扫描件(缴款凭 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加盖公章。
3.7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应当具有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的,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其应当具有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有效证明材料。
3.8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 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3)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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