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工程分公司贵安高速配套工程项目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编号:R-JCWZ2R141-ATP-2025-4799
1.谈判条件
本项目贵安高速配套工程已由毕节市交通运输局、贵阳市交通委员会、遵义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贵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由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工程分公司贵安高速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为采购人,对贵安高速配套工程项目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贵安高速配套工程项目共有5条道路,分别为绥阳县风桶岩至高桥农村道路建设工程、织金中寨至冷坝公路工程、织金自强至马场公路工程、清镇流长至银厂村道路工程、清镇麦格至观游村道路工程。工程造价共约3.716亿元。
其中:绥阳县风桶岩至高桥农村道路起点位于遵义市绥阳县大路槽乡北侧李家拗口,接现状乡村道路,路线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于文星村高桥与现状国道G243平交,终点桩号为K5+758.897,路线总体走向自东北向西南,线路全长5.759km。
织金中寨至冷坝公路工程起点位于织金县冷坝村,与S527道路相接。路线途经、箐脚、火烧箐梁子、岔河、高视、终点至于中寨;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11+020,长链245m(K0+725=K0+480),路线全长约11.265km。
织金自强至马场公路工程起点位于织金县马场镇笔架山脚,与S106道路相接。路线途经王家寨、马家屯、白果树、鸡场坝、青龙山、公上地、付家麻窝、双水井、郭家坪口、旧院,终点止于自强乡与X5P3顺接;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9+470,路线全长约9.843Km(断链长373.334m)0
清镇流长至银厂道路路线位于贵阳市清镇市流长乡境内,线路长度13.807公里,沿线新建道路7.152公里,占比51.8%,利用老路6.655公里,占比48.2%。
清镇麦格至观游道路工程位于贵阳市清镇市麦格乡境内,线路长度13.872km,沿线新建道路11.037km,占比80.5%,利用老路2.68km,占比19.5%。
2.2竞争性谈判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附表》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谈判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贸易商。
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竞谈物资年均产量需达到20万吨及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和贸易商对生产能力不做要求。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或贸易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3年、2024年(至少一份)上报税务系统的财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满两年的,应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至少一份。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至少一份2023年或2024年或2025年由正规合法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谈判标的物资有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具备2023年或2024年提供过类似物资供货业绩的生产企业(代理商或贸易商)优先考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文件)。如无类似物资供货业绩,则需提供至少两份供货合同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竞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0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0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0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0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竞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0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竞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谈判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竞标人公章;“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谈判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竞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竞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谈判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竞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竞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生产商和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3竞标人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竞标承诺一致。
3.4本次谈判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谈判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贸易商),综合平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竞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谈判文件将会被否决。竞标人提供的谈判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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