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川县公路抢险救灾项目工程企业储备库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沐川县公路抢险救灾项目工程企业储备库 已由沐川县交通运输局以沐交发〔2025〕13 号批准设立,招标人为沐川县公路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沐川县公路抢险救灾项目工程企业储备库。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嘉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乐山市抢险救
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沐川县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建立沐川县交通工程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
2.2服务地点:沐川县境内。
2.3服务期限:5年。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四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勘察设计、二标段 施工、三标段监理、四标段试验检测。
2.5建库规模:一标段勘察设计:3家,二标段施工:5家,三标段监理:3家;四标段试验检测:3家。具体委托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各抢险救灾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双方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另行签订合同。
2.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等级要求:
一标段勘察设计: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施工: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标段监理: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标段试验检测:须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2本次招标仅允许一标段勘察设计联合体投标,其余标段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一标段勘察设计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备约束力。
3.3投标人对上述标段均可进行投标,具有两个以上资质的企业最多只能申请两个类别入库,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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