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公路和国道341线海原下小河至宁甘界(辘辘坝)段公路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公路和国道341线海原下小河至宁甘界(辘辘坝)段公路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5〕164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41线海原下小河至宁甘界(辘辘坝)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5〕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公路和国道341线海原下小河至宁甘界(辘辘坝)段公路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
2.2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 项目概况: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公路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和同心县境内,项目为普通国道改扩建工程,路线总长度约95.7公里,其中一级公路约14.6公里、二级公路约81.1公里。国道341线海原下小河至宁甘界(辘辘坝)段公路位于中卫市海原县境内,路线全长约31.2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设计。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公路和国道341线海原下小河至宁甘界(辘辘坝)段公路勘察设计及技术咨询(含安全性评价),共划分为3个标段,均为不见面电子标。具体标段内容详见如下:
标段 |
服务项目 |
主要服务内容 |
第1标段 |
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公路勘察设计服务 |
1.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并报批各专项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涉及的社会稳定性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报告、压覆矿产资源报告、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如有)、文物调查(如有)、地震安全性评价(如有)、项目使用林地草地报告、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等;2.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工作技术报告编制(含临时用地勘界),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建设用地划拨、宗地测绘、地籍调查、权属登记等服务工作和涉及生态红线及自然保护区等准入报告,进行电力线路及各种管线迁改的设计及费用编制,协助招标人完成建设用地征收;3、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含公路沿线设施);4、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含公路沿线设施);5、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相关的审查及报批手续等工作,提交业主所需的各阶段全套成果、文件汇总,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汇总整理,以及施工期及交工验收后所有工程变更程序的完善、缺陷责任期局部修复工程的方案确定等工作。 |
第2标段 |
国道341线海原下小河至宁甘界(辘辘坝)段公路勘察设计服务 |
1、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并报批各专项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涉及的社会稳定性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报告、压覆矿产资源报告、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如有)、文物调查(如有)、地震安全性评价(如有)、项目使用林地草地报告、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等;2、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权属登记工作技术报告编制(含临时用地勘界),完成建设用地报批、建设用地划拨、宗地测绘、地籍调查、权属登记等服务工作和涉及生态红线及自然保护区等准入报告,进行电力线路及各种管线迁改的设计及费用编制,协助招标人完成建设用地征收;3、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含公路沿线设施);4、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含公路沿线设施);5、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相关的审查及报批手续等工作,提交业主所需的各阶段全套成果、文件汇总,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汇总整理,以及施工期及交工验收后所有工程变更程序的完善、缺陷责任期局部修复工程的方案确定等工作。 |
第3标段 |
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公路和国道341线海原下小河至宁甘界(辘辘坝)段公路设计咨询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公路沿线设施、电力线路及各种管线迁改施工图设计(含概预算)进行技术咨询,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性评价(含两阶段设计、交(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业主要求需要审核的各项工作内容及报告、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相关的审查及报批手续等工作和较大及以上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提交业主所需的各阶段全套成果、文件汇总。 |
2.5服务期限:第1、2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设计及专项报告报批时间按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限完成)。第3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核周期为自接到招标人审核任务后一个月完成,安全评价服务周期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所有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第2标段: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所有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第3标段: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企业业绩 |
第1标段: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第2标段: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第3标段: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两阶段设计审查及概预算审核)业绩或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职务(2个不同专业分项负责人职务等同于1个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 第2标段: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职务(2个不同专业分项负责人职务等同于1个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 第3标段: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两阶段设计审查及概预算审核)的项目负责人或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负责人职务(2个不同专业分项负责人职务等同于1个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职务)。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2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的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省市自治区及市县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从业单位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中被评为D级;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投标段数量大于等于2,开标时只保留文件递交时间最早的标段,对其他标段递交的文件予以退回。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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