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2025-HW7524-ZFCG288-2
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辅警被装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折扣):100%
标项名称: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辅警被装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阐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执行之日起1年。按批次供货,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的15天内将相应服装按要求的数量及时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向采购人申请验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须以联合体投标或合同分包的形式参与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协议中监狱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30%。提供联合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监狱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与其他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2)以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分包意向协议中监狱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监狱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监狱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注:以上联合体要求和分包要求只要满足1项即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