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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2025-2028年度城市运营集团项目设计服务
2025-2028年度城市运营集团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2028年度城市运营集团项目设计服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科学城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科学城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高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单个设计费在1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年度设计工作框采,合同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设计费累计结算金额不超300万元。合同有效期内,累计设计费结算金额提前达到300万元则合同提前终止。

2.3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3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市政、建筑、水利工程等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的项目需求书为准。

2.5 设计服务期限: 1095 日历天,单个设计项目的具体服务期限以招标人的项目需求书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以下(1)、(2)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须具备市政行业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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