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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辅料(液碱)(二次)采购公告

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辅料(液碱)(二次)询比公告

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辅料(液碱)(二次)

二、标段(包)编号:20251002030106981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二)项目概况:中节能(连云港)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公司)由中节能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方洋集团于2015年4月合资设立,注册资本15000万元,中节能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60%股权,江苏方洋集团出资 6000 万元,占40%股权。截至2023年底项目实际投资 4.02亿元,现已建成并运行焚烧和填埋两种处置工艺项目。主要生产设施有1.5万吨回转窑焚烧线和5万m³刚性填埋场,填埋场现已使用约2.7万立方米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32%液碱(氢氧化钠)预计购货数量约1000吨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32%液碱(氢氧化钠)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江苏连云港徐圩新区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订单后24小时之内将液碱送达甲方厂区指定位置。若出现接收订单后超出24小时未送达或无故不供货等情况,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许可/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许可/资质)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2个类似供货业绩(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2日 到 2025年10月27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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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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