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教育局机关株洲市公办专门学校新增教学、办公与生活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办专门学校新增教学、办公与生活设施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5]000215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88-20250903-946 
  
 
  
    4、采购项目预算:434,75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起供货含安装工期为5个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434,750 | 其他文教用品 | 1 | 434,75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其中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2)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购(2017)2号)精神,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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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