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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医医院中央食堂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0-YTZB-G2025-0099

项目名称:常州市中医医院中央食堂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服务费率的58%。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费率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因系统模板,开标一览表中显示优惠率,费率%=1-优惠率%)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常州市中医医院中央食堂服务项目,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实际订货单,按时配送到指定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将根据中标人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综合评估后由采购人决定合同是否有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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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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