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船人员履行船东代表职责,驻船期间全力维护船东利益,配合船东与租方就矛盾点谈判。主要就作业安全提醒,巡检、提醒租方施工人员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检查设备操作、维保报养是否按照操作手册;现场如发生设备故障、损坏,第一时间调查取证(如驾驶员指令,设备操作相关记录、照片记录等)进行判定故障发生原因及责任方,并协助租方及时反馈岸基联合解决。
驻船人员应定期汇报:一是每日以书面形式向海工装备部汇报船舶运营状态,设备运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二是每周以周报的形式汇报本周船舶运营维护工作情况;三是紧急情况下以电话快报及专题报告形式进行汇报、如发生人员、设备安全事故,需联合租方及时取证、调研事故真相向海工装备管理部及公司有关安全部门专项汇报。
驻船人员应与租方、船长、船员等多方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船舶运营情况和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确保船舶运营的顺畅。
工作周期:2025.11月——2026.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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