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救器产品以旧换新一站式全过程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48-CG-251022604、SXZB-2506 4191GZF061/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救器产品“以旧换新”一站式全过程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煤矿用自救器》(GB 24502-2023)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用自救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矿安〔2025〕2号)等标准、文件相关规定,要求矿井进一步规范对自救器选用、配备、使用、检修、维护和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2.2 采购范围: 阳泉市南庄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救器产品“以旧换新”一站式全过程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
2.4服务地点:南煤集团生产、建设矿井(孙家沟、石港、兴峪除外)。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ZYX30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ZYX45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自救器全生命周期智能管理系统平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6月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内容包含自救器项目的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22 18:00至2025-10-2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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