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财政局乡镇(街道)财政所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兴县财政局乡镇(街道)财政所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9月05日
永兴县财政局 的乡镇(街道)财政所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永兴县财政局乡镇(街道)财政所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财采计[2025]0122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75980-20250905-71
4、采购项目预算:2,319,9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2,319,900 | 永兴县财政局乡镇(街道)财政所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14 | 2,319,9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3.1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提供本单位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指2025年06月-2025年08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及无在建承诺函。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岗位人员持有相应有效的岗位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3个月(指2025年06月-2025年08月)的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安全员还应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