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5-08-00943-2025JLKR1022;
2.项目名称:呼吸机(新生儿有创)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30万元;
4.采购需求:计划购置新生儿有创呼吸机6台(本项目产品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均签订合同后30天之内交货;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
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监管部门出具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含投标产品)。
② 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
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监管部门出具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范围含投标产品);
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投标产品)。
③ 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监管的):
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信息与投标产品一致)。
(3)供应商应按照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不得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
(7)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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