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41号-1-AXZB-GC-20251004
2.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照明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一标段 796288.26 元,二标段796288.26 元
5.最高限价:一标段 796288.26 元,二标段796288.26 元
6.采购需求:松原市宁江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照明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7.标段名称:松原市宁江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照明工程)风华村、向阳村-一标段
松原市宁江区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照明工程)新屯村-二标段
8.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1月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依法免税免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30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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