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平柿子提质增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富平县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富平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富平县相关镇(办)退耕还林区。
2.2项目规模:拟对富平县境内的1000亩退耕还林作业区进行清园(中耕除草)、采购500把修枝剪和500把锯子进行整形修剪;采购使用20000千克有机肥、50000千克复合肥;采购24500瓶防治药品通过无人机进行飞防,建立柿子提质增效示范园1000亩。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药品飞防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3.2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4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备案凭证或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的备案凭证(按照《肥料登记证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免予登记产品,无需提供);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所投产品的《肥料登记证》或农业农村部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备案凭证或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的备案凭证并加盖生产商公章(按照《肥料登记证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免予登记产品,无需提供);②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需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需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
3.5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不得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提供以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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