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关于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惠城际天鹏支线工程四电工程1标项目(第五批物资公开竞争性谈采购公告采购编号:SHCJDPZX-WZ-2025-005
1.谈判条件
本次招标的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工程四电工程1标项目(第五批)物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工程四电工程1标项目。本项目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2.1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工程线路全长39.387km,采用城际铁路制式,设计速度达160公里/小时。其正线为地下敷设,共设6座车站,分别是龙城站、坪山站、燕子湖站、葵涌站、大鹏站、新大站。本线设置1座新大存车场、2座主变电所,即新大主变电所和与深大城际共享的坪山主变电所。另外,控制中心位于新建城际铁路线网调度中心内。该工程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开始初期试运营。
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工程四电工程1标项目主要工程包括全线范围内的35kV环网电力工程(含电力远动)、牵引供电接触网工程,FAS及气体火工程,区间给排水及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动力照明工程。
2.2采购范围
本次谈判采购的内容详见附件1《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工程四电工程1标项目(第五批)自购物资采购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次谈判采购货物的生产(制造)和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生产能力:设备制造商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具有与生产规模相应配套的设备;
4.财务能力:投标人2023、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规模较小的代理商,可提供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类似产品近3年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并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限内。提供投标物资取得相关认证资质的法定省部级及以上同类产品近5年任意一年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检验报告。
6.履约信用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国铁集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7.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至少1条类似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含封面、首面、签字盖章页和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原件备查。(注:代理商提供的业绩应为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业绩);
8.其他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2)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3)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9.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4.谈判文件获取
4.1购买谈判文件前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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