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度遵大路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运营暨厨余、有害垃圾收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77 |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度遵大路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运营暨厨余、有害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2800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负责遵大路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及科普馆运营维护服务,郑港、新港、滨河、银河、龙王、明港、三官庙7个办事处约168个居民小区厨余、有害垃圾收运服务。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5.4服务期限:一年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开始前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 3.3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准予行政许可;(承诺签订合同15日内办理完成);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
上一篇 天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中心城区北部综合单元、东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下一篇 临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标临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临汾市委党校学员公寓物业与餐饮)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