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水害防治感知系统维护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1-CG-251022651、SXZB-2508252611JNF2526/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水害防治感知系统维护(采购项目编号:JNC251-CG-251022651、SXZB-2508252611JNF2526/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2025]第5次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二十四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我矿在用水害防治感知数据系统,水文常观孔数据传输接线器,管道流量计频繁出现故障,为确保水害防治感知系统正常运行,正常上传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现需委托服务单位对我矿进行水害防治感知系统维护。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
1)确保合同期内水害防治感知系统数据正常上传,系统硬件、软件发生故障及时处理或更换。
2)目前水文常观孔数据传输接线器,管道流量计(3套),降雨量监测器损坏,需进行维护或更换。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对已损坏配件进行维修更换,保证数据正常上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
2.4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软件系统建设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24 17:30至2025-10-27 17:30。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