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开发区宏源道北侧新建消防站及附属用房项目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12025104023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7V004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青开发区宏源道北侧新建消防站及附属用房项目 已由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投内备{2025}61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500000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它资金500000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它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40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渤海正文(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级消防站,总用地面积约5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勤务楼及辅助用房,训练塔,门卫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西青开发区宏源道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西青开发区宏源道北侧新建消防站及附属用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 西青开发区宏源道北侧新建消防站及附属用房项目施工总承包,本项目为一级消防站,总用地面积547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58.49平方米,主要建设勤务楼及辅助用房,训练塔,门卫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其中:最大单体面积3878.54平方米,最高高度21米,最大单跨跨度20.1米,最高层数:6层,结构类型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结构,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精装修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弱电工程、消防水工程、消防电工程、采暖工程(含燃气热水炉)、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29530000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2月26日 至 2026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