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 未进行资格预审)
都江堰灌区中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中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都江堰灌区中江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中江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川投资备【2309-510623-04-01-125152】FGQB-0369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 项 目 业 主 为中江鑫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企业自筹 (资 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中江鑫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9-510623-04-01-125152】FGQB -036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区涉及仓山镇、永丰乡、联合镇、通山乡、会龙镇、继光镇、富兴镇、兴隆镇、回龙镇、冯店镇、白果乡、永兴镇、永安镇、太安镇、南华镇等15个乡镇42个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2026年拟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10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7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3万亩,总投资约3亿元。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标段的全部勘察、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预算编制工作;具体勘察设计工作以招标人出具的委托书/合同书为准。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种植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至少1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或建设规模面积不低于50000亩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高标准农田类或农田水利工程类或水利类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上述业绩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3、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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