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炉碧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场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贵州炉碧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场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凯里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11-522601-04-01-399190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凯里市振兴工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炉山工业园区 。 |
|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16.84亩,主要建设内容是对这716.84余亩土地的收储开发平整,以及配套建设一条约1.1公里的配套路网等配套设施。 |
| 2.3 合同估算价:7817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365 天。 |
| 2.5 标段划分:贵州炉碧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场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2.6 招标范围:勘察部分:本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岩土勘察全部内容(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设计部分: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实施性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勘察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上,施工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5)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即可;(6)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3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7)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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