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功率半导体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配套物流基地G-4-1-4、G-4-1-6地块土石方平场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功率半导体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配套物流基地G-4-1-4、G-4-1-6地块土石方平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内开经审批[202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江市兴能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内江市兴能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内开经审批[2025]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江经开区汉兴路南侧G-4-1-4、G-4-1-6地块。
2.2 主要内容:本项目设计平场该场地的总挖方量约35.39万 m³,总填方量约6.77万m³,挖方范围面积约 8.98 万㎡。
2.3建安投资额:本次建安投资额约8019986.69元。
2.4 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招标补遗(如有)所示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注:本项不要求提供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和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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