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贵港市某系统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针对本项目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贵港市某系统维护维修服务采购项目,HXGX-2025-TT-20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含税总预算为877713.00元,各部分预算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不含税预算(元) |
含税预算(元) |
| 1 |
维修服务 |
130962.83 |
147988.00 |
| 2 |
集成服务 |
367665.09 |
389725.00 |
| 3 |
维保服务 |
320754.72 |
340000.00 |
| 合计(元) |
819383.67 |
877713.00 |
|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综合折扣报价最高限价,综合折扣最高限价为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贵港市某系统的专业运营维修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调试、运维服务、维修校准等系统运行维护保障服务,每年不少于4次的全量项目系统工程设备巡检以及不定周期日常巡检,以及监控设备更新维护。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服务地点:广西贵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3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设备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且均为全新原装正品(提供有效的全新原装正品承诺函)。
3.4本项目采购标的物包含抑尘系统维修服务,供应商可自行开展抑尘系统维修服务,亦可依法对抑尘系统维修服务进行分包。
3.4.1供应商自行开展抑尘系统维修服务的,须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根据建市〔2020〕94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以上施工资质证书若取得新证,则以对应新证资质名称和资质等级为准。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维修服务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2供应商依法对抑尘系统维修服务进行分包的,须提供如下承诺:
(1)维修供应商须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根据建市〔2020〕94号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以上施工资质证书若取得新证,则以对应新证资质名称和资质等级为准。
(2)维修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维修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维修服务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11)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注: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应答将被否决。
3.7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8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9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10其他否决应答的情形:
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响应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参选单位制作响应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供应商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响应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资格条件的详细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初步评审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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