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先进机电装备和物流产业园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居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7-500116-04-05-73040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项目公司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一期)拓展区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支坪镇和珞璜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先进机电装备和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拓展区项目建筑用地面积271亩,新建产业建筑11.36万方,包括铜铝生产线厂房7.19万方、先进材料研究院4.17 万方、城市次干路工程改线1.8km、材料研究院周边路网0.95km、丛溪子河治理14.6万平方米。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8.91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6.89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264万元。
2.4 招标范围:负责项目(一期)拓展区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及相关绩效评价(含建设、运营及招商等)。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暂定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具备以下①、②资质之一:
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第 3.1.1 款的资质要求,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牵头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须签署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