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甘溪乡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施秉县甘溪乡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已由施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施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施秉县甘溪乡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施发改投资〔2025〕54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施秉县甘溪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10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施秉县甘溪乡 。 |
| 2.2 建设规模:一是修复雨水排水管网总长1000米,生活污水管网修复500米;二是修复甘溪乡体育文化场截洪沟(宽0.5米,深0.7米)总长150米;三是恢复市政道路1020平方米,通村道路恢复面积18150平方米,道路边沟恢复109米,涵管12米及防护栏260米;四是恢复道路路堤挡土墙,高5米,长60米;五是修复便民桥截洪堤,高3米,长45米。 |
| 2.3 合同估算价:4646600元。 |
| 2.4 计划工期:180天 。 |
| 2.5 标段划分:施秉县甘溪乡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
|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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