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现对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招标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为鹤峰项目)位于鹤峰县容美镇,拟建设鹤峰云南庄片区: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唐家铺片区:鹤峰县武陵山仓储物流园及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客运站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984.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地下一层9814.51平方米,地下二层2000.27平方米。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93万平方米,对标四星级酒店。鹤峰县武陵山仓储物流园及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约225.4亩,总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
2.2 招标内容: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投标产品应具备由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近两年的质量检测报告。
3.1.5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