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LCG-1001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2025)拆卸服务(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913,303.28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2025)拆卸服务(一)):
采购包预算金额:9,913,303.2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2025)拆卸服务(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13,303.28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2025)拆卸服务(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城中村改造项目(2025)拆卸服务(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