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50902132532-15269835
项目名称:浦东新区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配套信息化项目-工程费用
预算编号: 1525-W00015853
预算金额(元): 29857400元(国库资金:298574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98574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浦东新区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配套信息化项目-工程费用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857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配合浦东新区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完成院内主机房及对应网络系统的建设,并在医院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的“三位一体”智慧医院顶层框架下完善针对楼宇导航以及病房、手术室的信息化配套建设,完善对应医技内容的拓展。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医院改扩建工程配套信息化建设;
(2)医院数智能力提升;
(3)医院信息基础设施;
(4)机房建设;
(5)系统集成费。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857,400.00元。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浦东新区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配套信息化项目-工程费用(标的)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具体可自报,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采购预算金额:29,857,400.00元(国库资金:29,857,4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具体可自报,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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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