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G1-02888-YZGF-1575 项目名称: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25.5 最高限价(万元):97.5 采购需求:对昆明市延安医院(呈贡)2025年第四批医疗设备进行采购,采购预算为125.50万元。其中超声骨动力系统数量1套,最高限价92.00万元(功能及用途:通过超声完成骨组织的切割、磨削、钻孔等,具备冲洗功能……);多参数监护仪数量1套,最高限价2.50万元(具备3/5导心电、呼吸、血压、体温等监测功能,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监测,满足患者转运时监测,整体无风扇设计,配置彩色液晶触控显示屏≥5英寸,显示分辨率≥1280X720;防水防尘≥IP44,内置锂电池,支持持续监测≥5小时,配置双有创血压(IBP)监测……);可视喉镜数量1套,最高限价3.00万元(满足临床指引准确进行气道插管功能;整机具备拍照录像、数据存储功能;喉镜与人体不直接接触,显示器≥3.0英寸,上下转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0°~110°,左右转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0°~270°,像素≥720X480……。具体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3.1 ①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②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需满足政府采购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