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宁和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地材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004-KJCG-2025-049
1.采购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宁和高速公路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安徽宁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地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南京至和县高速公路安徽段由K0+000至K14+025,长14.025km,公路等级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120km/h,承包人负责该合同段的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设施、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及养护工区房屋等施工图范围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2.2 采购内容: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标书费(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交货地点 |
备注 |
DC-01 |
碎石 |
未筛分碎石 |
吨 |
102625 |
500 |
50000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生石灰 |
二级 |
吨 |
1988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招标物资的生产或供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较好的跨区域供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招标产品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本次采购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
3.5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或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4.**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