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RBI检验服务项目(二标段)
(招标编号: 0866-25A3SXQY1184)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RBI检验服务项目(二标段),招标人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机构为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以煤炭为原料建设年产180万吨乙二醇工程(含120粉煤热解)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空分装置、煤储运装置、煤热解装置(含焦油加氢)、气化装置、净化装置(包括变换、甲醇洗、硫回收、冷冻站)、H2 /CO分离装置(深冷分离、 H2变压吸附、 PSA循环气压缩)、草酸二甲酯(DMO)装置、乙二醇装置EG)、热电装置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RBI检验服务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二标段:
二标段:
(1)公司67台压力容器(第一类压力容器13台、第二类压力容器43台、第三类压力容器11台)、5439 条/198293.444 米压力管道基于风险的检验(RBI)前的安全管理评价。
(2)乙二醇工厂33台压力容器(第一类压力容器1台、第二类压力容器28台、第三类压力容器4台)、2254条/73818.587米压力管道;动力工厂24台压力容器(第一类压力容器7台、第二类压力容器12台、第三类压力容器5台)、180条/7660.17米压力管道,水务工厂164条/2653.4米压力管道进行基于风险的检验(RBI)。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RBI检验机构应当对安全管理评价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根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情况、损伤模式及失效模式,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等相关要求制定RBI检验方案,RBI检验方案由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对于有特殊情况的RBI检验方案,检验机构应当征求使用单位的意见,方案应符合停车计划安排。
2.承担RBI的检验机构,应当按照RBI的有关标准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设备状况、失效模式、失效后果、管理情况,以及所评估装置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风险等级,依据风险可接受程度,结合停车计划安排,提出检验策略 (包括检验时间、检验内容和检验方法),同时出具RBI评估报告。
3.RBI检验机构依据其检验策略制定具体的检验方案并且实施检验,出具RBI检验报告。对于装置运行期间风险位于可接受水平之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当采用在线检验等方法降低其风险。
4.通过RBI分析,评估出合同签订日及未来时间点的风险水平,依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按照使用单位确定的风险可接受水平确定设备的检验周期,同时给出设备在检验周期内的管理维护策略。
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RBI检验完成后60日之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2份,并提供电子版及报告扫描件(优盘存储),检验报告需得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
具体详见附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RBI检验台账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特种设备全部检验完成,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为止。
2.5质量标准:投标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政策、法律、法令、法规及招标人的各项生产、设备、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执行,技术规格书未约定部分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必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且核准项目须包含RBI项目;
(3)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压力容器检验师资格证(RS或RQS)和压力管道检验师资格证(DS或GDS),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1) 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压力容器检验师资格证(RS或RQS)和压力管道检验师资格证(DS或GDS),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以上人员均需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在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行业类似本服务项目RBI检验且单份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合同业绩至少3份。【(业绩若为总价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业绩若为框架合同,以提供的合同和结算金额为准,如提供结算证明,结算证明可以是用户证明、验收证明、结算单、增值税发票等能体现结算金额的材料)。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资质审查须提供的财务信息由以下两项任选其一:
(1)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2)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复印件。
3.5、信誉要求(以下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7日14时00分至2025年11月3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期间接受购买文件);
4.2、**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