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德江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2#、3#、4#楼变配电工程已由德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9-520626-04-05-63428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江县惠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开行贷款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工程位于铜仁市德江县,共计3栋楼(2号-4 号楼)。项目总投资630万元;本标段投资:5936474.77元;总建筑面积为:84308.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751.24平方米,其中2号楼地上28层,地下2层,住户156户;3号楼地上31层,地下2层,住户174户;4号楼地上28层,地下2层,住户156户,合计住户486户。商业建筑面积 8512.74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6044.22平方米。高压部分:从 10kV电源接入点,引至10kV变配电房的高压进线柜,再由高压配电柜引至变压器高压侧。低压部分:变压器低压侧至低压配电柜部分,再由低压配电柜至各用电设备配电箱。(包含公共部分二级配电箱及商铺的进线电缆):电气工程 10kV 系统:10kV 电源系统、10kV开关柜、10kV变压器。电气工程的 0.4kV 系统:低压开关柜及各回出线端电缆至相关各配电箱进线开关上端头电缆的配置。 |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电力行政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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