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项目名称)
监理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恩阳区人民政府、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川自然资办函【2023】177号、恩府函【2024】2号、川投资备【2410-511903-04-01-523571】FGQB-09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中市恩阳区衡远土地整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巴中市恩阳区衡远土地整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巴中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恩阳区人民政府、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自然资办函【2023】177号、恩府函【2024】2号、川投资备【2410-511903-04-01-523571】FGQB-096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秉正致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试点项目主要为农用地整理,包括土地整理开发660.73亩、耕地“进出平衡”1257.14亩、垦造水田3840.51亩;建设用地整理1213.69亩;以及生态保护修复、特色整治等配套工程。
2.4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91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全部工程量监理服务工作,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及各项手续办理。
2.6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
2.7 其他: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3 业绩要求:
3.3.1近 5 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 1 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水利工程类施工监理业绩。
3.3.2近 5 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 1 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建筑工程类施工监理业绩。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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