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5—2026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15090020251020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5—2026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已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集发改审字【2025】6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5—2026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2.2标段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5—2026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2.4建设内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5-2026年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共包括维修改造供水管网576m,入河渠15m;维修改造排水管网1343m;路面挖补维修面积21775.47m2,道路罩面面积23929m2,人行道环保砖维修面积21920m2,人行道火烧板维修面积7206m2,台阶维修810m2,更换立缘石1362.8m,更换平缘石492.8m,更换树池235m;箱变迁改1处(冷缩式电缆终端10kV户内型1套,预制电缆井(1.2m×1.5m×1.9m)5座,电缆保护管(1*CPVCΦ110mm)520m),路灯18套,保护管长度565m,低压电缆552m,手孔井2座。具体工程数量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本标段投资额:17912212元。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总承包。
2.7工期要求:2026年7月30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标包的投标。
3.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5投标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7投标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结果显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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