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标段Ⅲ回旋水域疏浚、陆域吹填)项目
工区一砂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由招标人承接的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标段Ⅲ回旋水域疏浚、陆域吹填)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砂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厦门湾东部海域同安湾口,东南向与大、小金门岛隔海相望,西侧临近已建的翔安隧道,北侧连接滨海东大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回旋水域疏浚(陆域吹填)、导助航工程、纳泥区隔堤、隔堤、中隔堤、北隔堤、滞洪区清淤及围堰、西围堤(斜坡段)、吹填排水口、垦区围堰拆除等。
2.2招标内容
因厦门港翔安港区1#-5#集装箱泊位工程(标段Ⅲ回旋水域疏浚、陆域吹填)项目施工需要,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工区一砂采购进行招标,以确定采购单位。详细数量、具体规格材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规格一览表”。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包件,为工区一(中隔堤、北隔堤东侧、滞洪区围堤)砂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无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无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6)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砂供应能力2000m³/日及以上,且砂应符合设计要求,具体技术规格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及施工要求”。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无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和重大诉讼问题。
(8)其他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若有)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0月29日10时00分到2025年11月3日10时00分。
4.2招标文件方式:
线上领取: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意:投标单位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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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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