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草海新河湾蓝藻打捞处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一采三年)机械租赁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SCFA00000069422)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中交(天津)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草海新河湾蓝藻打捞处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一采三年)机械租赁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湖畔。
建设规模:中交(天津)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捞处置—草海新河湾蓝藻打捞处理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一采三年),本项目目前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河湾蓝藻收集处理站处理总设计规模为20万m³/d,无蓝藻富集时进行原位水质净化。新河湾藻站出水要求COD全年运行天数的85%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剩余天数优于地表Ⅳ类水标准;TP按地表(湖库)Ⅲ类水标准;SS按照污水处理厂出水一级A标10mg/L控制;当藻密度大于5000 万个/L时蓝藻去除率≥90%,当3000万个/L≤藻密度≤5000 万个/L 时蓝藻去除率≥80%,当1000万个/L≤藻密度≤3000 万个/L时蓝藻去除率≥60%;且出水水质各项指标值均应优于进水水质。
2.2项目工期:365天
2.3项目地址:滇池草海新河湾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结算时间:每月20日前完成;
结算方式:乙方租赁甲方设备用于为建设单位提供蓝藻处置运营服务,以月度为单位,乙方完成的蓝藻处置运营服务工程量经建设单位办理结算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建设单位的结算资料对甲方进行据实完成结算。
租赁合同期结束后,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交完工结算申请材料,合同完工结算以乙方审计部门审计值为准。过程中办理的的进度结算文件仅作为参考,不作为最终审定的依据,乙方有权在完工结算环节对进度结算数量进行调整。
4.2付款方式:支付方式:乙方对甲方办理完成结算后,收到甲方开具的相应发票并足额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后的7工作日内以现金/银行电汇/银企直连形式完成租赁费用支付,支付比例为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对应机械租赁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费用的90%;剩余8%待乙方年末审计完成以后,建设单位向乙方支付足额工程款以后,乙方对甲方无息支付相应比例的工程款。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推荐供应商相关情况:昆明新恒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拥有云南区域内特定技术的独家专利授权委托资质,其自主生产的蓝藻打捞设备符合本次招标要求。该公司成立于2024年3月26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何祖华。经了解,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核心业务及主要业绩集中于蓝藻打捞设备租赁领域。
六、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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