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PC-0108-25J5-FG0084
一、询比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询比方式采购贵州福泉坪上抽水蓄能电站进场道路工程项目部商品混凝土材料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比范围
1、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道坪镇气坪村,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总装机容量1200MW,安装4台额定功率300MW的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额定水头450m,平均年抽水电量17.91亿kWh,平均年发电电量13.43亿kWh。
对外交通条件:项目距离贵阳市公路里程约116km,距福泉市公路里程约61km,距瓮安县公路里程约43km,项目工程施工区域有乡村道路与省道相连,对外交通较为便利,路窄弯多,需谨慎驾驶,12m³罐车可直通施工指定地点,材料进场前供应商需实地考察(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对现场交通及其他自然人文环境完全熟知)。
2、询比范围:商品混凝土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混凝土 |
C20 |
m³ |
45000 |
GB/T14902-2012 |
2 |
普通混凝土 |
C25 |
m³ |
1500 |
|
3 |
普通混凝土 |
C30 |
m³ |
300 |
|
4 |
普通混凝土 |
C35 |
m³ |
24500 |
|
合计 |
71300 |
||||
说明:如混凝土有抗渗抗冻设计要求,混凝土中需要掺入其他外加剂需额外增加单价单独计算。
以上采购数量为本标段设计预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采购数量与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偏差时,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本次采购交货地点为贵州福泉坪上抽水蓄能电站进场道路工程项目上、下水库进场道路施工区域,报价含税及运费,报价方应充分考虑产品生产地与交货地之间的路程,如因路况、收仓等原因导致单车次送货方量不足12m³/车,以上情况均包含在单价中,且单价不作调整。
4、交货时间: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需求计划分批交货,交货时段为2025年11月至2026年12月。
5、交货地点:贵州福泉坪上抽水蓄能电站进场道路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6.1产品执行标准为: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最新标准,商混站生产混凝土需接受水电八局贵州福泉坪上抽水蓄能进场道路工程项目外委试验单位及本工程业主计量试验三大中心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响应人的产品必须满足《附件: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砂浆)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6.2混凝土的强度必须符合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最新标准。
6.3混凝土中使用外加剂严禁采用新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DL/T5100-2014《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范》,其中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必须符合GB50164-2011《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6.4混凝土中使用水泥必须为符合GB175-2023《通用硅酸盐水泥》。
6.5混凝土中使用粉煤灰必须为符合GB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6.6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为符合JGJ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7、计量方式:按拌合站出机口方量计算混凝土供应数量,为确保供货数量的准确,采购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的以过磅方式随机抽样检测,过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即数量满足配合比容重要求,采购人负责过磅费用,若数量不满足配合比容重要求,响应人负责过磅费用)。买方每批次过磅车数中出现1车或以上车数少于出机口理论送货量的,结算时该批次混凝土按过磅最少重量的车次计量,同时卖方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混凝土方量按照经买方审核后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测出的比重值换算取得。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提供近2年(2023年10月至今)与本次采购相同或相似规格型号的样品及产品取得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拌和站距本项目上、下水库进场道路施工地点小王石最大运输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5公里。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标的物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代理商可以提供生产厂家产品的供货业绩)。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响应的情形。
7、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响应,若出现此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响应文件。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04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阳光采购网”)获取询比文件。
2、有意参加投标需在线上下载标书。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 06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互联”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 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响应,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响应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响应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响应”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响应人,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邮 编:410004
联 系 人:范先生/谭先生 0731-82883326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13595641602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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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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