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
新余市分宜县水系连通工程(第二期)柴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C-0117-25J5-FG0046
竞价采购公告
因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宜县水系连通工程(第二期)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1月05日(星期三)(17: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县城湖泊连通工程,新建管道 2797m 及配套构筑物;明渠生态化改造工程,共改造渠道2段(2)大台水综合整治工程:治理河道总长 6.8km,沿河道布置壅水堰20座,拆除重建箱涵1座,城市河道两侧设计铺装及园路面积72716㎡,绿化面积374117㎡,生态停车位76个,服务建筑面积1338㎡(3)水源保障工程,建易家坊水库工程,在坝顶上游侧新建防浪墙,对坝体、坝基进行防渗处理,溢洪道堰顶加高,新建输水管道567m及相关配套设施。对长约2500m 渠道进行清淤及边坡、底板衬砌加固。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升 |
380000 |
说明:本次竞价数量仅为估算量,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由于采购人需求变化实际供应数量减少甚至导致不采购,采购人不对竞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采购为整体采购,竞价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3、交货地点:新余市分宜县水系连通工程(第二期)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4、质量标准及要求:
4.1满足国家车用0#柴油的标准(GB19147-2016).且硫含量不大于0.5%;十六烷值不小于49;
4.2为满足项目柴油使用需求,竞价人须根据采购人现场实际需求,配备1辆油罐车,且油罐车带计量的加油枪,以便可以直接在现场加油和计量,竞价人负责将柴油安全送到采购人指定现场加油地点,并负责柴油加注,保证24小时提供送油服务,无条件保证柴油的正常供应,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运输费用及加油车现场加注的设备、人员费用、安全责任等由竞价人承担(包含在柴油单价内)。
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6个月。
6、竞价人的资质要求:
6.1竞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为生产厂家的全资销售子公司或其市级以上区域销售分公司。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6.2竞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标有成品油销售;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6.3竞价人必须具有本项目标的物所在生产厂家(含销售子公司或其市级及以上区域销售分公司)的授权代理书,或与本项目标的物的上述约定的生产厂家(含销售子公司或其市级及以上区域销售分公司)签订有销售协议。提供有效期内且满足国家及企业所在地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4竞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若竞价人本身无运输资质,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但需提供第三方单位有效期内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提供运输车辆行驶证,投保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100 万元)及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相应有效保险单。随车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B2或B2以上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与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6.5竞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6.6竞价人应具有柴油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份,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2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能证明合同额的中标通知书,保证提供资料清晰完整)。
6.7履约信用要求:竞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7、报价有效期:90天。
8、支付和结算方式:
8.1支付:银行转账(若采购方采用其它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时间、利息等协商解决)。
8.2按月结算:每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以实际到货签收日为准)。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发票采用一票制,货物送达施工现场后,经双方签字验收合格后,次月20日前双方根据签字的单据进行对账,双方确定无误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后,30天内采购人将本次结算金额的97%完成支付,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将在质保期到期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8.3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9、验收:供应方根据采购方通知的时间地点组织柴油加注及交接验收,供应方应提供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油料的出库报告等相关资料。双方按实际加油数量进行验收,如有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采购方有权向供应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方承担。验收完毕后,双方在《加油记录表》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
10、违约责任:逾期未交货而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由供应方承担。
11、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12、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2.1 采购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2.2 竞价采购文件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等进行综合评议。
12.3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报价文件不予评审,报价不完整,缺项、漏项不予评审。
12.4成交原则:本次采用多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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