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3-00205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积存固废点位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估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32000
最高限价(元):1032000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辉山地区三个地块监测
最高限价:人民币1,032,000.00元
★采购需求:
天时街东侧积存物整改监测方案
(1)对沈北新区天时街东侧积存物进行勘探,调查总体堆存量和种类,采用20m×20m精度,共6孔,形成堆体勘察报告。同时在堆场上游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
(2)检测内容
每个20m×20m孔采集土壤样检测,预估堆体高度约80m,采样位置20m×20m孔中上、中下部及堆体下部土壤表层,检测《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项目及表2的石油烃,预计采集20-22个土壤样品;
在沈北新区天时街东侧积存物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的1-37项以及石油类,每天一次,共5-6个样品;
处置完成后对堆体下部表层土壤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预计采集6-7个样品。
对于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20-1998),采集10个份样进行无机物浸出浓度测试。
辉山街道明伟物流堆存物整改监测方案
(1)对辉山街道明伟物流堆存物进行勘探,调查总体堆存量和种类,采用20m×20m精度,预计设30孔,形成堆体勘察报告。在堆存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
(2)检测内容
按40m×40m进孔(利用20m×20m孔)设置土壤采样点,约设8个点位,每个点位3个土壤样检测,采样深度40m×40m孔中上部、中下部、堆体下部土壤表层,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项目及表2的石油烃,共采集样品数量约27-30个样品;
在辉山街道明伟物流堆存物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的1-37项以及石油类,每天一次,共5-6个样品。
处置完成后对堆体下部表层土壤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按40m×40m设置采样点,采集9-10个样品。
对于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20-1998),采集10个份样进行无机物浸出浓度测试。
辉山街道通顺街东侧,瑞阳路北侧,海漫不锈钢产业园北侧堆存物整改监测方案
(1)对辉山街道通顺街东侧,瑞阳路北侧,海漫不锈钢产业园北侧堆存物现场进行勘探,调查总体堆存量和种类,采用20m×20m精度,约40孔,形成堆体勘察报告。在堆存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堆存范围内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
(2)检测内容
按40m×40m进孔(利用20m×20m孔)设置土壤采样点,约设10个点位,每个点位采集2个土壤样,采样深度为40m×40m孔中部、堆体下部土壤表层,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项目及表2的石油烃,共22-28个样品;
在辉山街道通顺街东侧,瑞阳路北侧,海漫不锈钢产业园北侧堆存物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的1-37项以及石油类,每天一次,共5-6个样;堆存范围内地下水井利用40m×40m土壤采样孔建设,每天一次,共2个样品。
处置完成后对堆体下部表层土壤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按40m×40m设置采样点,共11-12个样品。
对于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20-1998),采集50个份样进行无机物浸出浓度测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455300
最高限价(元):1455300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虎石台地区两个地块监测
最高限价:人民币1,455,300.00元
★采购需求:
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门口东50米北侧
堆存物整改监测方案
(1)对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门口东50米北侧堆存物进行勘探,调查总体堆存量和种类,采用20m×20m精度,共113孔,形成堆体勘察报告。在堆存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堆存范围内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
(2)检测内容
按40m×40m进孔(利用20m×20m孔)设置土壤采样点,共设29个点位,每个点位采集2个土壤样,采样深度为40m×40m孔中部(堆体高的需采集2个)、堆体下部土壤表层,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项目及表2的石油烃,预计采集77-82个样品;
在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门口东50米北侧堆存物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的1-37项以及石油类,每天一次,共5-6个样品;堆存范围内地下水井利用40m×40m土壤采样孔建设,每天一次,共2个样品。
处置完成后对堆体下部表层土壤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按40m×40m设置采样点,预计采集30-34个样品。
对于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20-1998),采集80个份样进行无机物浸出浓度测试。
虎石台街道小桥子村北下泡子地南侧荒地
堆存物整改监测方案
(1)对虎石台街道小桥子村北下泡子地南侧荒地堆存物现场进行勘探,调查总体堆存量和种类,采用20m×20m精度,约75孔,形成堆体勘察报告。在堆存现场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堆存范围内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
(2)检测内容
按40m×40m进孔(利用20m×20m孔)设置土壤采样点,约设19个点位,每个点位采集2个土壤样,采样深度为40m×40m孔中部(堆体高的需采集2个)、堆体下部土壤表层,检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项目及表2的石油烃,预计采集土壤样品约42-54个样品;
在虎石台街道小桥子村北下泡子地南侧荒地堆存物上游建设1眼地下水井、下游建设2眼地下水井,对地下水进行采样,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的1-37项以及石油类,每天一次,约采5-6个样品;堆存范围内地下水井利用40m×40m土壤采样孔建设,每天一次,共2个样品。
处置完成后对堆体下部表层土壤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按40m×40m设置采样点,预计采集21-22个样。
对于工业固体废物,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20-1998),采集80个份样进行无机物浸出浓度测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分二包,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资质(CMA)认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