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金水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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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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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金水政采招标-2025-30 |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金水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63,7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637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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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金水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主要采购内容:32吨新能源压缩式垃圾车5辆、18吨燃料电池压缩式垃圾车14 辆、12吨纯电动压缩式垃圾车29辆,18吨新能源环卫中转站对接垃圾车27辆、18吨纯电动吸尘车15辆、18吨燃料电池清洗车7辆、18吨燃料电池洗扫车2辆、12吨纯电动洗扫车32辆、18吨燃料电池抑尘车2辆、18吨纯电动吸污车2辆、环卫中转站压缩设备23套,包括设备及车辆的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培训、税金、运输、售后服务以及其他有关的交付使用前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车辆上牌照及上牌照前所有费用含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商业保险等。 | |||||||||||
| 6、合同履行期限:接到甲方通知后60日历天内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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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主页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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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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