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浙江天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土地专项验收技术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天台县境内,上库(坝)位于苍山北侧的一沟源洼地内,下库位于榧溪龙王堂村河段。电站装机容量1700MW(4×425MW),额定水头724m。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电站建成后,主要供电浙江电网,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电站主体工程已于2022年5月开工,下水库蓄水时间为2025年3月,上水库蓄水时间为2025年6月,首台机组计划于2025年12月并网发电,全部机组发电时间为2026年9月。
天台抽蓄电站建设征地影响涉及天台县3个乡(镇)12个行政村以及1个国有茶场,征占用各类土地4783.19亩(其中永久用地2908.98亩,临时用地1874.21亩)。
2.2 采购范围
提供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竣工验收前需完成的土地专项验收技术服务。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土地专项验收技术服务主要包括竣工用地复测范围内的控制测量、1:500地籍测绘、权属核查及相关资料搜集、面积计算统计、图件编制、复测成果检验、提供项目竣工用地红线图(含用地范围TXT坐标串、实际征地红线图并附地形图)、完成相关成果技术报告编写(包含划定红线,及时提供相应测量基础数据)等;土地使用情况、耕地保护情况、征地拆迁政策处理情况等资料收集及执行报告编制;配合完成并通过土地专项验收工作等内容。
2.3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土地专项验收并取得批复意见止。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类别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及工程测量;
(2)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能源或交通或水利类项目的土地竣工复测或勘测定界测绘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类或土地调查类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至少5年建设项目地形测量(或土地竣工复测或土地勘测定界)等测绘相关工作经历;自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完成过1项能源或交通或水利类项目的地形测量或土地竣工复测或勘测定界测绘工作(须提供合同文件,若所提供的合同文件中未体现人员任职相关信息,还须提供当期任职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近3年(2022~2024)无连续2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人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18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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