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中医院乳山市中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乳山市中医院乳山市中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083000202501002024
项目名称:乳山市中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55000.00元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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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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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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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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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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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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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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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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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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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中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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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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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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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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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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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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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材料、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及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省外投标人拟派出保安员跨省为采购人提供保安服务的,应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及承诺函,承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将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备案(提供服务前完成),并在备案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备案材料交由采购人核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不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2)投标人拟派团队中保安人员需持有保安证,拟派的消防人员需持有消防主管部门认可的消防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分别提供以上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不提供视为无效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