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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 城口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重新招标)
城口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口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 城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发改委投资〔20225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城兴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城兴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城口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水厂一处。规模为2万/d,预留1万/d水厂预留用地。新水厂占地面积约32.64亩、总建筑面积约3767.9㎡;具体包括综合楼、沉淀池叠合池、反冲洗泵房、加氯加药间、送水泵房及配电间、排水池、供水管、排泥管、智慧水务及附属设施工程等(详设计)。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2421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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