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天信”智显屏、智能工作站代工生产及配套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21000220021865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天信”智显屏、智能工作站代工生产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信通公司“天信”智能工作站选定代工生产及配置服务供应商。招标涵盖鲲鹏智能工作站及兆芯智能工作站产品的代工生产及配套服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旨在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信通公司“天信”智显屏、智能工作站选定代工生产及配置服务供应商。
招标内容包括:①“天信”智显屏:智显屏包含65寸、75寸、86寸、98寸四个尺寸,各尺寸两款配置,共计8款产品,可选配7种增配服务。智显屏可搭配OPS模块使用,OPS模块支持3种增配服务选配。②“天信”鲲鹏智能工作站:要求供应商严格依据我方提供的工作站整机设计方案及物料技术参数,生产符合国家自主可控标准的“天信”鲲鹏智能终端整机,并承担质保期内的故障零部件更换、缺陷产品返修等配套服务。我司要求代工厂建立覆盖生产、检测、维修的一体化服务体系,确保整机良品率≥99.5%,故障响应时效≤24小时。③“天信”兆芯智能工作站:要求供应商严格依据我方提供的工作站整机设计方案及物料技术参数,生产符合国家自主可控标准的“天信”兆芯智能终端整机,并承担质保期内的故障零部件更换、缺陷产品返修等配套服务。我司要求代工厂建立覆盖生产、检测、维修的一体化服务体系,确保整机良品率≥99.5%,故障响应时效≤24小时。
本次招标涵盖上述所有配置产品的代工生产及配套服务。
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设计和技术要求,使用满足要求的零配件、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形成功能完整、可使用、可量产的产品。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将检验合格、质量合规的产品,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仓库。投标人应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负责提供产品质保期内的故障零部件更换、质量缺陷整机返修等质保服务。投标人负责上述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采购,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需求预测上限(需求预测金额×(1+2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届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下限(需求预测金额×(1-20%))时,双方协商是否延长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限,若不延期,则终止框架协议,若同意延期,则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在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20%,+20%)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 (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 1 | ”天信”智显屏代工生产及配套服务项目 | 336 | 1 | 1 | “天信”智显屏代工生产及配套服务项目 | 336 | 336 | 否 | 
| 2 | “天信”鲲鹏智能工作站代工生产及配套服务项目 | 583.596 | 1 | 1 | “天信”鲲鹏智能工作站代工生产及配套服务项目 | 583.596 | 583.596 | 否 | 
| 3 | “天信”兆芯智能工作站代工生产及配套服务项目 | 66.898 | 1 | 1 | “天信”兆芯智能工作站代工生产及配套服务项目 | 66.898 | 66.898 | 否 | 
备注:
(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品类/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报价方式:报单价。
(3)结算方式:合同签订时,以中标方的单价报价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2024年报告。如2024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2-2024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4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1-2023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注: 1.企业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除外)、现金流量表、附注。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 3.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会计报表和报表附注。) | 
| 3 | 对于国内生产的产品,由产品制造商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成交后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由制造商授权的唯一合法代理商/经销商参与采购活动的(制造商和代理商/经销商不能同时投同一标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函,被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将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 | 
| 4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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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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