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3726001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生物活性分子与成药性优化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651.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子包1:预算金额:人民币472万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
动物行为学分析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2
小动物激光散斑血流成像仪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3
动物睡眠脑电肌电分析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4
多导电生理信号放大器及分析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5
在体多通道记录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6
三色多通道光纤记录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7
神经电生理信号分析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8
光遗传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9
小鼠行为迷宫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10
智能细胞监控助手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11
小鼠自身给药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子包2:预算金额:人民币634万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
接触式无损定量WB成像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2
结构光活细胞超分辨显微镜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3
恒温震荡培养箱-细菌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4
恒温震荡培养箱-细胞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5
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6
染色封片一体机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子包3:预算金额:人民币545.5万元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
自动化质谱前处理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2
快速液相蛋白纯化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3
全自动分析型高效液相色谱仪
2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4
全自动分析型高效液相色谱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5
半制备型高效液相色谱仪
2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6
半制备型高效液相色谱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7
中高压层析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8
10L旋转蒸发仪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9
小试多肽浓缩无机膜设备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10
微电极拉制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11
中试冻干机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12
生物样品浓缩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13
透皮扩散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14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15
光谱测试系统
1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否
交货期:
子包1: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达验收合格标准。
子包2: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达验收合格标准。
子包3: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达验收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子包1:本子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子包2:本子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子包3:本子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复印件)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或2025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子包)投标。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相关信息。如查询结果未发现失信行为,视为评审时投标人符合本款要求)(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视为非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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