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宝兴河灵关镇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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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招标项目 宝兴县宝兴河灵关镇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宝发改投资【2024】10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宝兴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宝兴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雅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宝发改投资【2024】10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瑞达数智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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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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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宝兴县宝兴河灵关镇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2.2 建设地点:宝兴县灵关镇。 2.3 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2.4 建设规模:新建固床坝17座。 2.5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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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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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及以上的水利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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