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WXLX202510002-X01]无锡市梁溪区李家浜底学校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招标公告 |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 无锡市梁溪区李家浜底学校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招标公告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梁溪区李家浜底学校改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梁溪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市梁溪区李家浜底学校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梁数投许[2025]10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梁溪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梁溪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 | |||
| 工程规模:该项目对位于无锡市梁溪区蓉湖大桥及运河公园以西、春申路以北,西侧与京杭大运河相邻的无锡市梁溪区李家浜底学校进行改扩建,新增用地面积约23363平方米,新增后总用地面积约327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1236平方米(计容面积约34637平方米),其中:保留地上建筑面积约7858平方米,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30104平方米,保留地下建筑面积2571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约1070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育用房及其他附属设施,保留建筑改造提升等。保留现状24班小学,新建30班中学,总规划建设至54班制学校。项目总投资估算293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988万元。 | |||
| 工期:568 日历天 | |||
| 合同估算价:1028.0 万元 | |||
| 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测量、物探、勘察、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报建配合、设计管理(对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和协调)及后续服务。其中:勘察内容:对设计范围内按照规范进行物探、测绘、地勘,并通过审查;基本设计内容: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装修设计、钢结构、弱电智能化、门窗设计、照明设计、亮化设计、基坑支护、幕墙设计、厨房专项设计、标识标牌设计、用地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景观绿化等与工程建设相关施工图设计内容。专项设计内容:对设计范围内按照规范进行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日照分析及报告编制、变配电专项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含水土监测及报告编制)。需后续服务配合,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并配合完成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施工图审查各类审图及时通过,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其他发包人要求的工作内容等服务工作。(2)工程监理:监理人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和监理授权书的要求负责本工程监理工作,包括设计成果复核、前期准备和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在建设工程保修等阶段提供服务活动。(3)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项目资料收集、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组织现场踏勘、收取投标保证金、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组织评标相关评标工作、履行中标公示、公布中标结果、合同管理审核、采购档案管理等。(4)造价咨询:项目建设范围内工程施工图清单及预算编制,以及其他与该项目工程有关的费用审核及咨询。 | |||
| 标段划分:1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资质条件: | |||
| (1) | |||
| (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②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③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工程监理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 | |||
| 财务要求:2022 至2024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
| 业绩要求:/ | |||
|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事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1) | |||
| (2)①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含)以上。(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二级注册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提供项目总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2025年7月—2025年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② 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勘察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且必须为无在监工程;?招标代理负责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二级注册类);?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备注: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不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其他要求: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7月—2025年9月的缴费证明及相关证书扫描件。 | |||
|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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