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陕西省榆林市丘陵沟壑区陕北地区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子洲县项目区N18标段(2次)已由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以榆政林发〔2025〕16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子洲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何家集镇高家塔村(1-5号小班) ;
2.2 工程规模:人工造乔木林603亩,栽植H≥0.8m油松25728株、d≥1cm山杏12864株,小型水利设施2个;涉及村:何家集镇高家塔村(1-5号小班)。 ;
2.3 项目投资总额:1093141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093141元);
2.4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陕西省榆林市丘陵沟壑区陕北地区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子洲县项目区N18标段(2次);标段编号: E6108003536lwsefvuev001;标段类型: 其他; ;
2.6 招标范围:标段1:人工造乔木林603亩,栽植H≥0.8m油松25728株、d≥1cm山杏12864株,小型水利设施2个;涉及村:何家集镇高家塔村(1-5号小班)。投资109.3141万元; ;
2.7 其他: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小凤;电话:13379533449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陕西省榆林市丘陵沟壑区陕北地区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子洲县项目区N18标段(2次):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无】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园林绿化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标段名称:陕西省榆林市丘陵沟壑区陕北地区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025年子洲县项目区N18标段(2次):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3.5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网页截图,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网页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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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